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丐幫有多少人不是我決定的,是你決定的。如果你真的英明神武,讓百姓安居樂業,鬼才願意當乞丐呢!

<武狀元蘇乞兒>

人人有工作做,又有誰願意當乞丐呢?圖片是2010年暴紅的網路紅人犀利哥,隨著網路的傳播速度,犀利哥瞬間紅到大街小巷,甚至變成一種街頭時尚,這也算是打出了一個名號來。但兩年後的今天,犀利哥似乎不在犀利,為了找到他當年的風光,其實我也收尋出一些關於他這幾年的圖片。有點不復當年的感覺。

昨天的進化一文,原本想一起分享這篇文章的。後來還是決定另開一篇文章來分享"叫花李的品牌行銷“。

「你呢,以後每天就在人民廣場守著,手裡拿個碗,碗裡先放上個塊八毛的,在你面前立個牌子,上面寫上「叫花李」。這樣你就與其他乞討人員不一樣了,你已經有了自己的品牌。」

品牌,就是讓你一眼就可以辨識的出來的一個象徵。他代表的是一個人或是一個企業的特質,同時,他也代表了整個團體或是人的一個品質,以人來說,講到梁朝偉,你會想到他的電眼,想到他很會演戲,想到他很憂鬱,那就是梁朝偉這個品牌給人的印象,講到NIKE你會想到,球鞋,或是運動員。Rimowa你會想起行李箱的頂級,這就是品牌要帶給人的一個無形價值,印象。

有了自己的品牌,這還不夠,你必須在乞討方式與競爭者區別開來,你必須差異化經營。讓別人覺得你有個性,有特色,就是和別人不同。

這就是市場的區隔,講最簡單的來說,台灣的滷肉飯很有名,大街小巷都在賣滷肉飯,但為何獨獨"鬍鬚張"賣的特別貴。說穿了,他把品牌的價值加了上去,東西是否有真的比較好吃,我想這見人見智了。但是他利用一個圖像來告訴消費者,我跟其他家滷肉飯小吃店的不同,你看到我的臉,就會想起我是賣滷肉飯的,講到滷肉飯,就應該想起鬍鬚張一樣。他把自己跟一般的滷肉飯給區隔開來。其實在一年多前,我和我的高中同學也在高雄吃過一家想做區隔的滷肉飯餐廳,叫做肉燥飯店。他的形象來說,會比較是我想打造的品牌風格。但也許在行銷那塊他們有他們的策略,所以至少在品牌能見度上,目前來說還是距離鬍鬚張有一段距離。(講到吃的整個快離題了)

「以後不管什麼人給你錢,你只許收人家五毛。你還像過去一樣,面對熙熙攘攘的人流,拿個碗,伸向人群,嘴裡做著廣告:行行好吧!行行好吧!」

我估計大多數人連看你一眼都不看,躲著就過去了。你別洩氣,這是正常現象,不要奢望把所有的人都變成你的客戶。這句話,說得很實在。既然你要做區隔,勢必必須做出一些犧牲,而且在品牌創業的初期,一個沒有知名度的企業或是個人,怎樣才能讓其他人對你有好感度進而提升信任感,這是每一個品牌創立時最辛苦的階段。但這個階段的策略以及執行的方向,也決定了這個品牌未來的成敗。

記住了,我們只為一部分人服務,要找到我們的目標客戶群。

專注,做對的事就對了。每一個成功的企業都有屬於自己的領域。例如Google在剛開始的時候,他只專注的為了收尋引擎,而使用它的客戶,則為學術的研究者。APPLE則專心致力於高階市場,提供完美的使用者體驗。他們不會希望將所有的客戶都攬在自己身上,就像一樣米養百種人,有些人喜歡吃飯,有些人喜歡吃肉,有些人則吃素。你不可能討好每一個人,如果你要開一家餐館,你選擇什麼都做,賣西餐賣中餐還兼外送的話。基本上,客人很快就會遺忘你真正拿手的東西是什麼。甚至,客人連這家店是在賣什麼的都搞不清楚。記住,專注在你要服務的目標客群上。這樣才能創造出屬於你的品牌獨特性,也才能讓真正喜歡你的追求者。一起去崇拜你的品牌,在其中找到他們認同的價值。

這些人都免費為你宣傳,免費為你做口碑廣告,你想想,你的知名度增加了,無形資產就增加了,現在這個年代,是注意力經濟年代。你只要聚集了人氣,就不愁不來錢。

口碑宣傳,是最具破壞性的及攻擊性的商業行為了。以行銷學的角度來說,一個人知道,通常代表的是會有另外十個人知道這個東西,當然為何有攻擊性呢?因為相對的,如果危機處理沒有處理好,他的爆發性,則是更可怕的一個災難,因為也許就是二十三十甚至更快的傳播出去負面的消息。但這裡以話題性和正面來說,聚集了人氣,就如同犀利哥,一個人將他的照片Po上微博,一個人覺得他帥,把他的照片在傳出去,另一個人,看了看也覺得帥,就這樣傳來傳去,最後,原本大家看起來還好的人,忽然之間好像看起來還真的有那麼一點帥氣感,加上大家瘋狂的追蹤,最後就成就了犀利哥這個品牌。

「現在是眼球經濟,注意力經濟,誰個性,誰有特色,誰能吸引大家的目光,誰就能把嘩嘩的人民幣吸引來。簡單的現象其實背後都蘊藏著深刻得道理!」

眼球經濟其實是一直恆久不變得道理,從古時候,大街上的雜耍,到現在的街頭藝人或是一些新聞的奇人物。哪個不是創造注意力,犀利哥,許純美到湯尼陳到舞棍阿伯,哪個不是忽然間因為自己的一些"特色"吸引到媒體或是群眾,來造成一個話題性。只是這樣的話題打造出來的品牌是否是加分的就還需要衡量了。

「他說要在百貨大樓門口開個分店。我是他雇來的,在這看著老店。」

故事的最後蠻有趣的,最後乞丐也可以開起分店了,這也算是集團化經營了。其實,從這個故事來說,就是一個企業的縮影。怎樣讓自己的企業或是個人成為一個品牌,是在你決定做這個事業的第一天就要定下來的。每一個企業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,也有屬於自己的一個文化,唯有先創造這些東西出來,這樣的企業才會有自己的生命力,也會帶著在裡面工作的夥伴,朝著公司想前進的方向前進,這樣的一個良性循環,才會逐漸的把創業時的理念,慢慢的蘊藏在自己的企業裡。內化,而消費者或客戶才會更明白感受到屬於這個品牌的氛圍和故事。

http://erix.cc/2013/09/26/beggar-lee-create-brand-marketin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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